关于做好 “中秋”“国庆”两节放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
根据学院《关于2013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为做好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,确保学生的人身、财产安全,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安全有序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放假时间
1、中秋节放假时间为: 2013年9月19日—9月21日,共3天。其中9月19日(星期四,中秋节)为法定节假日,9月21日(星期六)公休,9月22日(星期日)公休调至9月20日,9月22日(星期日)照常上班。
2、国庆节放假时间为:2013年10月1日—10月7日,共7 天。其中10月1日(星期二)、10月2日(星期三)、10月3日(星期四)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, 10月5日(星期六)、10月6日(星期日)公休;9月29日(星期日) 和10月12日(星期六)的公休分别调至10月4日(星期五)和10月7日(星期一);10月8日(星期二)正常上班(课)。
二、其他要求
1、召开主题班会,增强学生安全意识。各班级要召开一次主题班会,进行一次专题假期安全教育,尤其是针对假期常见的安全事项进行重点教育。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卫生和人身、财物、交通安全、旅游安全等,注意防火、防盗、防骗等,树立安全意识,防患于未然。要教育学生特别是新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不参与封建迷信、传销、赌博等违法违纪活动。
2、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及日常管理工作,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。教育同学们要服从学院教学安排,不提前离校,不逾期返校,各系对学生外出实行登记管理(记录离校学生本人及家庭联系电话、去向和返校时间等)。留校的学生,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定,不在校外留宿,每天按时返校,不得使用违章电器,离开宿舍时要随时锁好门关好窗、关闭电源。
3、开展安全检查,认真排查安全隐患。放假前,各系领导及辅导员要深入学生宿舍等学生聚集区仔细排查安全隐患,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。同时,要求学生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,切断宿舍电源,杜绝安全隐患。重点关注留校住宿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。回家的同学要注意旅途中的交通和财物安全,乘坐有正规营运执照的车辆,尽量结伴而行。严禁任何班级以集体名义组织学生外出旅游。
4、要求各系值班人员严格按制度规定履行职责(详见《日常安全值班制度》)。
5、假期结束后,各系要及时清查外出学生返校情况,对于未按时返校的学生,辅导员应及时了解情况,并督促其尽快返校。清查的情况请各系于10月8日上午下班前报至学工处。